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朝阳法院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四个结合”,打防并举、综合施策。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屋租售需求的旺盛,房屋中介行业逐渐发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然而,一些房屋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却通过故意设置“违约”陷阱语言威胁、辱骂骚扰等“软暴力”方式,克扣押金,索要费用,强制搬离,群众深受其害。
2018年12月21日,朝阳法院对多起房屋“黑中介”人员敲诈勒索案件集中公开宣判,21名不法中介人员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七万元。对于该类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法治进行时》等栏目多次聚焦,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等媒体集中报道。针对行业管理漏洞发出的司法建议,受到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有力推动行业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依法严惩与宣传发动相结合。对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中介”犯罪案件,朝阳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定罚,严厉打击犯罪。同时,针对“黑中介”利用合同陷阱,故意制造“违约”和利用“软暴力”克扣费用、限期搬离的情况,撰写以案释法文章、录制网络公开课、深入街乡社区宣传,加大这一新型敲诈勒索犯罪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辨识力、知晓率,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集中宣判与权威发布相结合。为了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朝阳法院对多起典型“黑中介”案件集中公开宣判,21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时,通过市高院“京法网事”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平台权威发布宣判信息、同步推送新闻通稿,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京报、澎湃新闻、中国经济网等核心媒体纷纷转载报道,从而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个案审理与教育警示相结合。为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靶向性宣传,加强教育警示、扫清行业乱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宣判前,积极协调中介行业主管机关组织1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20余名负责人现场旁听案件宣判全过程,通过对特定群体的靶向性宣传,发挥个案的教育警示作用,力争通过查处一批案件,推动实现“治理一批乱象、整治一类行业、净化一片领域”的效果。
司法裁判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朝阳法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并通过司法建议努力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积极为首都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城市环境、营商环境。针对“黑中介”敲诈勒索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两份司法建议,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加强备案管理、加大巡查执法、加强从业培训、加强信息监管。
案情回顾
朝阳法院集中宣判 “黑中介”敲诈勒索案
21名房屋“黑中介”一审获刑
2018年12月21日,朝阳法院对多起房屋“黑中介”人员敲诈勒索案件集中公开宣判,21名不法中介人员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七万元,违法所得30余万元发还被害人。
被告人刘某等人以北京通达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经营房屋租赁中介业务,合谋通过强迫客户交纳额外费用、制造客户“违约”等途径非法获利。在被害人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押金、管理费等款项后,被告人以语言威胁、辱骂、骚扰等方式强迫被害人交纳物业费、供暖费、中介费等额外费用,若不交纳就构成“违约”,必须搬离租住的房屋。被害人被迫搬离后亦强行扣除应退还的剩余款项。截至案发时,25名被害人被强行收取或者因“违约”被强行扣除钱款累计达30余万元。案件审理期间,部分被告人退缴了个人违法所得。
另外几起案件被告人的作案手段类似,均是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收取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费用,后以语言威胁、骚扰、限期搬离等“软暴力”方式强迫被害人缴纳各种额外费用;或者编造各种借口以高额违约金、不给水电卡、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被害人退租,并不予退还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费用;或者制造合同“陷阱”,迫使被害人主动违约,从而非法获取被害人先行支付的保证金、押金等钱款。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2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